P2P平台还有退路吗?监管再出重拳限制规模
据媒体消息,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84号文,下称《通知》),除强调“各省要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保持对互联网金融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态势”外,还首次明确了“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的要求。
与此同时,在网上流传的“上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闭门会议记录”(下称《纪要》)中,再次强调了“现金贷业务利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36%以内,不得收取砍头息、服务费不能在本金中扣除,不得打乱还款顺序,不得进行暴力催收”等要求。
对这个已经被强监管紧紧环绕的行业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
网贷平台业务规模不再增长,究竟意味着什么?
当前,大家关注的焦点是“业务规模不再增长”的要求,对企业而言,增长是永恒的主题,若不能增长,无疑是晴天霹雳,对创业型企业尤其如此。在跨年演讲中,罗胖就曾就企业增长的焦虑做过精辟的描述,
“以前认为挣钱最重要,后面发现增长比挣钱重要;当你以为增长最重要的时候,后面发现增长的速度才是最重要的;当你在追求增长速度的时候,你又会发现超过市场预期的增长速度才重要。创业的本质是要增长,要预期中的增长,要超过预期的增长。无论你跑在哪里,跑得多快,后面都有一条狗,在穷追不舍。这哪里是在创业,这分明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逃亡。”
所以,直觉上,若一刀切限制所有平台的规模增长,似乎不合情理。结合《通知》内容,来看看有没有具体的限定范围,原文如下:
“二、扎实做好重点对象的分类处置。抓紧完成重点对象现场检查、出具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等工作。具体来说,对整改类机构提交的整改计划,要履行批准程序,确保符合要求,一是明确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二是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需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可见,限制规模增长,应该是针对整改类机构。再结合上海的专项整治会议纪要来看,“黄浦区共24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目前已下发整改事实认定书的企业共18家,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共16家”,整改类机构占比依旧是多数,但也不是全部。
其次,再看看规模增长的界定,限定地是哪个口径的“规模”呢?上述文件并未明确,不过从业务逻辑上分析,应该主要指平台待还余额。一般而言,提到网贷平台规模,主要有交易量和待还余额带个指标,一个是流量指标,一个是存量指标。
其次,再看看规模增长的界定,限定地是哪个口径的“规模”呢?上述文件并未明确,不过从业务逻辑上分析,应该主要指平台待还余额。一般而言,提到网贷平台规模,主要有交易量和待还余额带个指标,一个是流量指标,一个是存量指标。
就平台而言,其实很难去控制交易量,因为交易量的多少除了平台自身的资产供给外,主要还是由投资人决定,与平台流量有关,流量大,交易量就高一些,流量小,交易量就低一些。若严格限定交易量不能增长,在实践操作上会有很大的难度,也必然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行为,不合理也不可行。举例来讲,平台中的债权转让标,平台除了收费标准和暂停外,几乎没有任何手段来精准控制成交量。
相比之下,待还金额间接等同于资产供给规模,资产端的供给是可控的,以待还金额作为监控指标更为合理和可行。
明确了口径,再来看看影响。不得不说,影响还是挺大的。
- 广东严禁P2P个人债权转让 平台老总:影响力很大
- 郎咸平站台的合拍贷跑路:P2P为何能靠名人忽悠?
- 深圳互金协会发P2P合同指引 逾期费不超24%
- P2P车贷5月排名报告:“亿元俱乐部”成员达20家!
- P2P贷款余额首破万亿 借款人增幅连续高于10%
- 26家P2P平台逾期、坏账率公布 是在自欺欺人?
- 仅20%的P2P平台能生存 被限额市场规模有多大?
- 中国互金协会开启第二批会员招募 已有P2P入会
- 哪些P2P平台加入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附名单)
- 中国P2P扎堆纽交所,因为国外的月亮比较圆?
信息首发:P2P平台还有退路吗?监管再出重拳限制规模
P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