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落棒的问责制
无处落棒的问责制
稳定房价工作考核问责制,已走过四个年头。其中,2010年4月,新国十条提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2011年1月,新国八条要求各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控制目标,未如期公布目标、新房价格涨幅超过目标的,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视情况问责;2013年2月,新国五条重申考核问责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反映在公开层面的,是约谈在一定范围内悄然进行。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实际上虽然新一届政府对地产调控公开讲话少了,但中央领导和国务院分管领导对调控依然很关心。据悉,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在2013年分数次,约谈十多个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负责房地产的领导,并部署落实房价调控问题。
在2013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一位参会人士透露,除了各省市住建系统的一把手,全国上百位分管房价的副市长也受邀参会,其中包括北京分管房价的副市长陈刚。该人士感慨,大规模邀请地方分管房价官员尚属少见。
会议期间,住建部通过不同方式,向北、上、广、深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明确了2014年从严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但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会议上,却并未提及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房价考核和问责。
犹如悬在空中的大棒,对房价大涨城市的追究责任,却迟迟未见影踪。记者就当地问责措施向上海、深圳、昆明等城市住房建设部门采访,截至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考核问责制,面临的执行端最大问题,是整体楼市回暖下,涨价责任该由谁承担,板子应该打到谁身上。在这方面,各方似乎都有自己的委屈。
住建部也是个冤大头的部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一次内部学习交流会上调侃,住建部门受到关于调控房价的非议最多,钞票不归它发,地不归它卖,城镇化不归它设计,却要去调控房价,这怎么调控得了?
另一层面,中央调控房价重压和地方人口、财政之间出现的矛盾。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透露,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有中央高层与会的情形下,直陈特大型城市人口流入问题找不到有效的控制办法,而购买力集中必然带来房价上升,这需要从整体制度上着手才能找到出路,不是靠简单的行政手段可以控制的。
左手调控、右手卖地的地方政府,少有人能练成周伯通的双手互搏,多是演化成稳房价和土地财政的尖锐冲突。记者综合中原地产与政府工作报告等材料发现,以土地收益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北京、上海、大连、重庆、广州2013年分别为1841.8亿元、2340.4亿元、655.1亿元,1699.8亿元、946.3亿元,出现53.7%、172.7%、38.7%、12.8%、98.3%的同比大幅增长。
如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三本账合为一项地方财政指标,上述五城市土地出让金占上述地方财政指标的比例在2-4成间,数值分别为32.8%、33.9%、22.6%、35%、39.1%。另外,2013年土地出让金为837.58亿元的南京,其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指标则升至48.46%的高度。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达到4.1万亿元,同比增44.6%。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房价大涨问责,看似是问地方,实际还应问中央。影响房价的因素,除了地方开发商垄断和土地财政高价卖地,实际还有事权财权、土地制度、货币制度等深层次的制度性因素。所以,推动改革也显得尤为关键。
信息首发:深圳等房价涨幅超20% 问责制成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