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标与达标城市比例为30:5
未达标与达标城市比例为30:5
在钟生的回忆里,自己在2013年10月份收到北京市住建委的提前通气,一位负责人透露因房价调控目标压力,预售均价高于4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再发放预售证。年底前涨价项目一律不批,禁止捆绑精装修,折扣方式涨价将被约谈等数条规定也口头传达给钟生。
就在2013年10月底,北京调控再度加码, 京七条 和自住型商品房新政出台。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王荣武喊话,通过一切手段力促房价控制目标达成。随后,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南京等城市新政陆续跟进。
但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的城市4个,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南京、厦门等26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在10%-20%之间,69个城市房价同比出现上涨走势。
北京、上海目标是保持稳定,房价涨幅都超过20%了,还算稳定? 中国住建部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王珏林质疑。
经济观察报记者综合统计局、政府工作报告等公开材料,按照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CPI增幅这一公式计算,最终房价涨幅不高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的,仅有长春、海口、兰州、昆明、宁波5个城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位国家统计局人士表示,由于房价每月波动明显,取各月涨幅平均值并不能准确反映全年房价涨幅,现在最能反映一个城市全年房价变化的数据是用12月房价同比涨幅)
以南京为例,其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0元,增长10%,CPI为2.7%,二者差值为7.3%。2013年12月新房房价同比涨幅却高达15.6%,高出房价控制红线8.3个百分点。另外,太原、沈阳、杭州、长沙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11%、10.1%、12%,在未减掉CPI增幅的情况下,仍低于四城市12.1%、13.2%、11.5%、12.3%的房价涨幅。
信息首发:深圳等房价涨幅超20% 问责制成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