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市租赁中心 )网站(网址: http://www.szzulin.cn )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 ),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9:00至2014年2月14日24:00。之后进行网上申请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各区(新区)受理部门设立的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受理时间,凭《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 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供户籍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就读全日制学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
(3)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的(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的认证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有关证明提交原件。
申请人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应当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已取得《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的,只需提供《申请表》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或提供的书面申请材料已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3、龙悦居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配租工作中,经规定程序符合申请资格但因房源不足未获得选房机会的候补入围申请人,将按照2013年11月7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龙悦居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配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自动纳入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无需再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放弃选房的需按前述 书面申请材料明细 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信息首发: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启动 12月16日9时起可在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