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
(一)诚信申报。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须及时向市租赁中心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经核实后,对不符合轮候条件的申请人,将取消轮候资格。
(二)申请信息抽查。
主管部门将会同规划国土、人口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在册轮候人的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同时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于申请配租环节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市民可向市租赁中心投诉举报。
市租赁中心电话:23913773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租赁业务办理大厅
(四)社会监督。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配租及租后管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媒体、市民的全程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或者来访的形式向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建设局(局纪委)电话:83785028,8378503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登陆市租赁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szzulin.cn/)查询轮候申请流程、申请进度、申请须知,以及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等。
(二)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市租赁中心提出申诉。
(三)为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申请人在向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可在网上自行更正相关信息。申请人修改申请信息后须重新提交打印后的《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2月2日
信息首发: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启动 12月16日9时起可在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