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如何管? 6月15日前可来提意见
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房屋租赁市场迅速发展,随之而来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其中,不少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或其他原因未完成备案,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近日,深圳市法制办率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牵头起草的《深圳市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于6月15日前反馈。
◆房屋无法备案孩子入学成老大难
记者从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了解到,目前龙岗出租屋至少有60%的房屋因产权问题,无法办理登记备案或者租赁关系证明,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入学、公司、企业报关、年审、特种经营许可、外商投资等20余种事务办理。尤其是孩子的入学,因办不了房屋租赁合同,让家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上月,坪地街道的赖先生向本报“龙岗民声”反映:“根据入学政策,合法产权的房屋需提供房产证。自己上世纪80年代就到龙岗工作,一直住在公司集体宿舍,因原公司倒闭,房产一直未取得产权,无法开具房屋证明。儿子儿媳虽然也是深户,但眼下孙子的小一入学却‘卡’在房屋证明上。”赖先生表示质疑政策的合理性。横岗街道的杨女士也向本报“龙岗民声”求助,称孩子入学其他资料都已准备就绪,但房东却不配合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孩子无法入读公办学校,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房东的监管。
类似赖先生和杨女士遭遇的市民还有不少。近年来,本报“龙岗民声”热线每年都会接到相关的投诉。对此,龙岗区教育局回应说,每个孩子入学都是平等、公正的,必须符合市教育局颁布的政策。房屋租赁部门却表示,租赁合同的办理必须要房东的配合,对于房东不配合的情况,家长就尽量不要租住,以免日后影响孩子的入学。对于相关部门的回复,不少家长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租赁房屋和房东的规范化管理。
◆新规将禁止房屋违规改建出租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火爆,不少房东瞅准了商机,于是龙岗多个小区出现了房中房、架空层、阳台等改建现象,本报“龙岗民声”也多次报道。据了解,《办法》规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建筑的;被依法确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租赁的情形”的房屋不得租赁,否则将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每宗5000元罚款;房屋属违法建筑以及存在重大消防、建筑质量隐患的,由规划国土、公安、住房建设等部门分别依法查处;有人员居住其中的,将被清理。
该办法还特别强调,出租人应按照幢、层、套、间为单位出租房屋,原房屋的间是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在原房屋内间隔新增房间用于出租。
《办法》还提到,房屋租赁实行备案制度。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实行房屋编码制度。房屋编码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产权人信息以及历史出租记录等,并纳入本市电子政务资源平台实现职能部门共享、利用。住宅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实行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租赁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由公安、计生、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机构三方共同与出租人签订,内容包含消防、治安、计生等责任。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关系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地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书。
◆房屋租赁如何管正在等您提意见
记者走访了解到,因缺乏规范管理和刚性法律制度,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房租完全是房东说了算,同时,水电费收取也是房东说了算。
龙岗有着庞大的流动人口,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短板在哪,未来应如何规范……针对这些问题,市民可以6月15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41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tanyg@fz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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