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646-0075等两宗地的使用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646-0075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2日,挂牌期自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1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A646-0075宗地所建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38873平方米)按成本价移交光明新区管委会,产权归政府;其余研发用房限自用,不得转让。商业限整体转让。
A646-0076宗地所建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54573平方米)按成本价移交光明新区管委会,产权归政府;其余研发用房限自用,不得转让。食堂、小型商业限整体转让。
本次出让宗地的其他产权要求,具体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7年6月1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咨询电话:(0755)23466634。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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