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局:大胆创新 以共享电单车根治超标电动车
3月29日,深圳交警局召开了“创新试点推广共享电动自行车新闻发布会”,将联合7号电单车一起探索如何通过共享电单车的落地,逐步取代市民自己的超标电动车,以实现一线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突破性进展。
“禁摩限电”最严厉的城市深圳,深圳交警局明确表态要创新支持共享电单车的发展,这是全国交警系统首次明确表示对共享电单车发展的支持,并对共享电单车的价值有独特的认知。
共享电单车,相比火遍大江南北的共享单车来说,在国内还是非常创新的事物。因为各个城市的监管政策不同,共享电单车在多个城市都出现被叫停和车辆没收的情况:比如小蜜电动车和电斑马都在北京刚一面世就被叫停投放。甚至此次跟深圳交警局密切合作的7号电单车,在今年1月份刚进入深圳市南山区时,也曾因为未遵守所在区域限行电动车的交通规则而被叫停过。
根据2016年全国公安交通工作会议统计,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其中绝大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恶性交通事故层出不穷,私人超标电动车的上路管理,是摆在所有一线城市和主流二线城市交管部门面前的一道严峻考题。
深圳由于九成以上的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高比例的电动车恶性事故率、居高不下的电动车违法违规骑行等原因,更是一直实行全国最严格的“禁摩限电”交通政策,以限制市民私人的超标电动车上路。
而眼下,深圳交警局却在积极大胆地探索一条能从根本上解决私人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创新之路:支持共享电单车的落地运营,以逐步取代市民自己购买的超标电动车。
经过深圳交警局两个多月的周密规划和积极推动,7号电单车正式回归深圳。3月26日,7号电单车先行落户深圳市龙岗区的大鹏新区,开始共享电单车在深圳的实际运营。
大鹏新区不需要执行深圳电动车限行政策,当地居民大多自行购买和使用电动车出行,存量电动车大多为超标车,并且当地的电动车非法运营较为普遍,所以成为共享电单车落地的最佳“试验田”,深圳交警局希望通过实际运营来论证共享电单车的普及是否会取代居民自己购买的超标电动车。
首批在大鹏新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都加装了“便民车筐”,完成了上保险和上牌备案等一系列规范流程。目前在大鹏已经投放了近400辆7号电单车,并在当地设置了近100个指定停车点,平均每100米就有一个,用户取车和还车都非常方便。到今天已经正式运营了3天,当地已经有近1000名用户用上了共享电单车,而且复用比例很高。
相比私人的超标电动车,7号电单车所代表的共享电单车,用户价值非常明确:第一,便宜:市民使用共享电单车,成本低于自行购买电动车。市民用户自行购买电动车,一次性投入成本较高,至少在2000-3000元,还需要自行承担充电成本;而且电动车或电池被盗的风险较大,增加了隐性使用成本,实际一次购买大多只能使用1-2年;换算下来单日使用成本在10元以上。而市民用户使用7号电单车,单次使用成本为2元(按照7号电单车的计费标准,6公里以内收费仅2元);按单人每天用车3-4次,单日使用成本也在8元以内。
第二,安全:市民使用共享电单车,安全性高于自己购买的超标车。目前市场上在售电动车及存量电动车,基本都是超标车,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隐患;而7号电单车是严格的国标车,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一1999,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生产。
第三,合规:市民使用共享电单车,将受到更好的规范骑行引导,大幅降低交通恶性事故的风险。深圳市近六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占18.29%。7号电单车在尝试借助技术手段,记录每一个市民用户的行驶轨迹,以及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不合规的驾驶行为,并通过产品进行强提醒和适当惩罚,鼓励市民合规、安全地骑行电动车,降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违法比例,也能同时通过数据工具降低交通执法成本。
“共享电单车”被深圳交警局“取为己用”,成为根治私人超标电动车的利器。
一直以“大胆创新”而闻名的深圳交警局,又一次让我们感叹: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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