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12岁以下不能骑共享单车
22日,深圳交警与深圳市教育局以及摩拜、OFO、小蓝、小鸣发布联合声明规定:学生,12岁以下不能骑共享单车!
据深圳交警,由于近期深圳市道路上出现了不少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其中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上路行驶、儿童在共享单车前方载物篮乘坐、家长骑行共享单车时儿童站立在车前架或后架上等现象较为突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学生,12岁以下不能骑共享单车!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夯实未成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深圳交警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及在深各大共享单车经过前期的研究、协商,就相关管理工作达成共识,制定了《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下一步的相关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提高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交警部门将共享单车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通过平台以电子车证的形式做好登记备案,并接入共享单车企业后台用户数据,引导企业严格控制小学校园周边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
3、教育部门通过微信、互联网、家委会等平台、组织提醒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不为未达骑行年龄儿童(12周岁)租赁共享单车上路骑行。
4、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校门口未成年人自行车骑行行为的管理、引导。
发现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自行车上、下学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可通知其监护人。
5、交警部门强化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
发现未成年人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交警部门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
将家长为12周岁以下儿童租赁共享单车上道路骑行、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等违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
企业根据用户违法数据,可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
7、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8、共享单车企业线上通过签订承诺协议、设置警示弹窗、APP定期推送,线下通过粘贴警示标贴、举办骑游宣传活动或志愿者活动、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用户灌输守法意识和文明骑行理念。
9、共享单车企业加大校园周边的运维巡查力度,对共享单车车锁被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发现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及时进行劝阻、教育。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的骑行安全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交通环境。
四家共享单车平台治理举措
●小鸣单车
1.注册时身份证验证,18岁以上才可以注册。
2.注册时增加一个类似《用户协议》的约定。并在明显的位置提示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
3.APP和微信不定期推送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行单车的提示。
4.如果发现家长用户开锁给儿童用,信用分扣分不够,可取消用户使用资格。
●ofo
1.实名注册,禁止12岁以下儿童注册。
2.APP首页弹窗提示,提醒家长不要为12岁以下儿童开锁用车。
3.通过媒体宣传,提醒家长不要让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4.联合学校发告家长公开信,提醒家长不要让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5.加大了对城中村儿童集中玩耍地的巡查力度,发现有12岁以下儿童骑车及时劝导、制止;开学后,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周边12岁以下儿童骑车的巡查和劝导力度。
6.为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像梅林小学的学生一样偷骑共享单车,目前公司已经派人专门前往一些固定场所,频繁搬运共享单车。同时,准备对机械锁进行升级。
●摩拜
1.12岁以下儿童禁止注册。
2.智能锁实时监控,严格把关。
3.用户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小蓝单车
禁止12岁以下儿童通过APP进行注册。
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夯实未成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深圳市教育局及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经过前期研究、协商,就相关管理工作,作如下声明:
一、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提高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交警部门将共享单车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通过平台以电子车证的形式做好登记备案,并接入共享单车企业后台用户数据,引导企业严格控制小学校园周边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
三、教育部门通过微信、互联网、家委会等平台、组织提醒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不为未达骑行年龄儿童(12周岁)租赁共享单车上路骑行。
四、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校门口未成年人自行车骑行行为的管理、引导,发现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自行车上、下学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可通知其监护人。
五、交警部门强化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发现未成年人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六、交警部门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家长为12周岁以下儿童租赁共享单车上道路骑行、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等违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企业根据用户违法数据,可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
七、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八、共享单车企业线上通过签订承诺协议、设置警示弹窗、APP定期推送,线下通过粘贴警示标贴、举办骑游宣传活动或志愿者活动、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用户灌输守法意识和文明骑行理念。
九、共享单车企业加大校园周边的运维巡查力度,对共享单车车锁被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发现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及时进行劝阻、教育。
声明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声明方:深圳市教育局
声明方:摩拜、OFO、小蓝、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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