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一事引起网友热议,这来源于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到期 深圳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
来源:温州一批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非常规住宅地块
引起本次大范围关注的是一批仅有20年土地使用权的温州非常规住宅地块。有媒体报道称,温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张少清表示,当初温州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的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
另据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初步摸排,仅在温州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过期的房产就有600多套。
争议: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
该事件随后被媒体解读为,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100多万元的房产,续期就要再缴纳30多万元。
随后,温州市国土局称“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产权是房屋各项权利的总和,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
"土地使用权"为何是70年?
中国目前城镇土地都是国有的,1990年代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逐渐起步,商品房逐渐取代福利分房和集资建房。房地产发展离不开土地,需要土地的合法流转,为此中国制定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对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转让。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这些规定沿用至今。"
为何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温州这些房产的却只有20年?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
当时,温州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
严跃进认为,温州这种种土地出让金补缴的做法是比较罕见的,属于地方性质的历史遗漏问题,即过去土地出让过程中设定了不同的土地出让年限,所以会出现补缴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做法。
此外,除了温州外,深圳也存在20年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住宅。
注意: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续期也可以继续住
从理论上说,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但如果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或者在转让不动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提醒:买房一定要看使用权年限!
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
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50年,除了开发时间,购房人的实际使用权年限不到50年。有些土地经过了几次转让,使用年限会更短。
除此之外,买房者还要看楼盘的容积率。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率。1万平方米的土地建设商品房3万平方米,容积率就是3。容积率越低,建筑高度或密度越小,商品房价格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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