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又革新 教师:由学校评聘 校长:采用职级制
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办法》共3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征求各方意见。接受采访的校长、教师和专家对于学校评聘教师的政策意见不一,有校长担心与教师的关系复杂化。
深圳中小学又将革新,相关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区教育局及市属中小学
教师:由学校评聘 校长:采用职级制
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由政府 评 、学校 聘 的模式,将转变为学校主导的 评聘合一 ;以往一个学校对应一个校长级别的制度,也将转变为校长职级制。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办法》共3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征求各方意见。接受采访的校长、教师和专家对于学校评聘教师的政策意见不一,有校长担心与教师的关系复杂化。
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
据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起草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其配套的《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行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本次下发的除了3个征求意见稿,还有相应的3个起草说明。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次改革将涉及深圳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电化教育机构。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可概括为 评聘分离 :政府给教师评职称,学校根据需要聘教师。改革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不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评、聘均由学校主导。
具体的做法,是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开展人才评价。评聘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学校可探索学校、学生、家长等多元评价,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学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定期对全体或部分教师重新进行聘任。学校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鼓励开展跨校评聘,鼓励教师从优质学校向普通学校或薄弱学校流动。
人事问题牵一发动全身。从征求意见稿可看出,政府虽希望学校有一定的教师评聘的自主权,但并非没有任何标准。《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定了评聘条件、方式和过程等等。此外对于被评聘者,还有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限制。起草说明中指出,该《办法》将国家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作为评聘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学校还须自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具体条件和量化考核指标。这样既保证了各级教师的基本水平,又可与学校办学特色紧密结合。
信息首发:深圳中小学又革新 教师:由学校评聘 校长:采用职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