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并不是指某个病种是指产生高额医疗费用
背 景
大病并不是指某个病种是指产生高额医疗费用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发布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乡)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乡)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随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广西、吉林、甘肃等20多个省区开展试点。
不增加城乡居民的额外负担,不额外交钱,保费开支直接从已有统筹基金中直接划拨至保险公司,是大病保险的特点之一。 中国人保财险柳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谢敏说。
那么什么才能称得上大病,享受上述保障呢?谢敏介绍,大病保险中的 大病 ,不是指一个病种或者某个病种,而是指参合(保)人员患病后产生了高额医疗费用。通俗地讲,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需要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大病保险 二次报销 。
记者调查了解到,分段递增、按比例报销是试点地区普遍采用的赔付方式。以吉林为例,超过起付线以上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万-5万元(含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万-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新华)
信息首发:深圳拟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