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3上半年“超生罚款”3亿元
前天,在浙江律师吴有水及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追问下,广东省卫计委公布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 & 14.56亿元。昨日,记者从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处获悉,今年上半年,广州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达3亿元。
然而,这3亿元究竟用在哪里?无论从市计生局,还是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都找不到答案。据介绍,社会抚养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进的是区县级财政的 口袋 ,使用的主体也是区县。
落入区县口袋去向不明
社会抚养费是不是罚款?原国家计生委官员多次称 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 。
根据实施了11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下称《办法》),社会抚养费是指 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
《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然而,《办法》谈到的征收主体,则指 区县级政府计生部门 。按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然而11年来,广州这笔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明细账本,从未向社会公开。究竟收了多少、用在哪里,各方面都说不清楚,仿佛一笔 糊涂账 。
广州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社会抚养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和使用的主体是区和县级市,具体使用由各个区去执行。既然如此,广州市审计局每年对财政预算审计时,是否会涉及 社会抚养费 ?南都记者得到的回复是, 区级财政由区审计局负责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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