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标准模糊穷镇社会抚养费高过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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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模糊穷镇社会抚养费高过富镇
东莞去年征收了多少社会抚养费?东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没有相关的数据,因为该费用由各镇街征收,最终直接进入财政账户,整个过程该局并无经手。
南都记者了解到,东莞各镇街的社会抚养费高低不一,要视乎当地上一年相关的经济指数。由于 倍数 标准并未全市统一,导致穷镇的社会抚养费高于富镇的现象出现。
根据《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以超生一个子女为例,夫妻双方要分别按照其户籍情况来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城镇居民,要按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农村居民,则按当地镇区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这一具体标准的界定方面,东莞市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因此,各镇街在制定其征收的 倍数 的设定上,显得较为随意和模糊,从而导致穷镇的社会抚养费高于富镇的现象出现。
例如,虎门镇是按照相对较低的标准,根据东莞市统计局下发的2012年虎门镇人均收入,2012年虎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94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0162元。如超生一孩,则按照一次性征收三倍左右的标准进行计算,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征收标准分别为13万元和9.1万元。也就是说,如果夫妻都是城镇居民,超生一孩,则应缴纳2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然而,经济水平较低的中堂镇却规定, 夫妻双方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237078元至474156元 ,也就是说,夫妻都是城镇居民,超生一孩,最高应缴纳47万多元。而且,具体征收多少金额,该镇也没有明确说明。
信息首发:广州2013上半年“超生罚款”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