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深参加中考
2016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深参加中考
新快报讯 记者 张国锋 报道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2014-2016年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的政策。
●2014-2015
符合 1+5 文件规定可报考
根据《方案》,2014-2015年,深圳中考继续实行过渡期政策,在《方案》公布前已在深圳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即 1+5 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深圳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深圳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深圳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即今明两年维持现有政策。
●2016
满足三个 3年 要求可报考
2016年,非深户籍就业人员在深圳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包含租赁),连续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满3年,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其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并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可以在深圳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深圳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但不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深圳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就读高中。
2017年后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的条件,根据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和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需求,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则,另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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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内增3万公办学位
新快报讯记者张国锋 报道 据深圳市教育局介绍,未来4年,深圳市政府计划投入28亿元资金,新建和改扩建公办普高15所,新增公办普高学位3万个。
其中,2014年将完成盐田高级中学新建及深圳实验学校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市第七高级中学、深大附中高中部新建和育才中学、光明中学扩建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深圳市第八、第九、第十和第十一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加快深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龙华中学高中部扩建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据悉,过去四年,深圳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普高11所,新增公办普高学位2.5万个,新建和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68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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