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盛行暗藏风险 学生入局难脱身
近几年,一些网络贷款平台专门面向在校大学生推出贷款业务,由于无任何抵押,手续简单,吸引了很多学生,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校园贷”。然而,这种看似方便的贷款模式,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甚至是陷阱,一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难以脱身。
小张是西安市长安区一所高校的大一学生,去年11月初,向同学段某借了一千元。到了11月下旬,还款的日子越来越近,可是小张却没钱可还。
大学生小张:“到最后他带我去做网贷,一个叫瑞银的网贷,我当初给他说我就贷一千元,他说行,但是之后他给我填了五千元。”
然而,到了5月20日,小张只给这位同学还了一千多元就没钱了。这时,同学才告诉她,自己的钱也是从网贷公司贷的,因为逾期,网贷公司给他连本带息算了两万五千元。一听这话,小张一下子就懵了。
大学生小张:“最后我同学说,那就给你贷款,把我带到放私贷(网贷)的地方,贷私贷的人就给我签了一个四万元的欠条。但是到我手只有两万五千元,一万五千元是押金。我同学把两万五千元已拿走了,然后把我就放在私贷这里了。”
小张说,这次贷了四万元,其实她一分钱也没有见到,网贷公司把她所贷的这四万元按2000到一万元不同的数额再拆分到其它9个网贷平台,这样以来,小张就要给这9个网贷平台还款,算下来她每个月连本带息要还五千多元。小张家在农村,家里每个月给她的生活费是一千元,而如今每个月五千元的还款额度她肯定承担不了,也还不上,于是,第一个月她就还款逾期了。到了七月初,网贷公司便给小张打电话,说由于贷款逾期,她四万元的贷款按照网贷公司的计算方法已经变成了七万元。
大学生小张:“网贷欠的钱我还不上,实在逼急了,我才给我家里人说了。”
为进一步弄清贷款的真相,7月12日下午,老张和女儿一起来到位于省体育场附近的一个写字楼,给小张贷款的网贷平台就在这里办公。这位工作人员拿出小张在他们这里贷款的相关手续,但贷款合同和借条上只有小张的签名和手印,并没有具体的贷款数额。当小张的父亲提出质疑时,对方却变得不耐烦了。
网贷公司工作人员:“超过10天的话我们就不管了,直接移交给银行,让银行处理去吧。”
第二天,老张给记者发过来几条网贷公司催债的短信,短信内容有明显的威胁口气。
“你孩子估计在学校也待不成了,直到你孩子把这钱还上为止!”
“你觉得你孩子的前途就值这么一点钱的话,那你就不要管,我把该说的话提前给你说到,你孩子以后出什么事公司不负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小张遇到的这种“校园贷”,如今在各个高校几乎都存在,很多学生为了买一部好的手机或者买一些贵重物品而陷入其中,而这些贷款公司给学生贷款的手法基本上都和小张一样。去年底,咸阳19岁的女孩小敏通过“校园贷”贷了12500元,8个月过后,这笔钱便“滚”到了23万元。另一位大学生,22岁的小刘因为还不起“校园贷”,不久前在家自杀身亡。而在全国,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而实际上,校园贷本身就是一个陷阱:首先,借贷平台通过各种网络信息引诱大学生向他们提出贷款申请,并用自己的私密信息和家人的身份信息来担保;等到借贷的大学生还不上时,再引诱他在别的平台贷款来还前面的借款,在这个过程中,贷款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等到这些大学生实在还不了时,就用之前担保的私密信息进行威胁,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最终逼得学生家长不得不出面还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面对巨额的贷款利息,一些学生和家长往往很难接受,而这些借贷公司就会给学生和家长甚至是学生的亲朋好友发送各种威胁信息,甚至使用更多违法手段逼债。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风建军:“在借贷的过程中担保的手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以他人的隐私,或者学生的裸照作为一种担保的手段,这个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种关系是无效的。”
家住安康市的小汪去年年底就通过“校园贷”贷了8000元,但到手只有3500元,他把到手的钱花完之后却无力偿还已经逾期的一万五千元。今年4月下旬,小汪被4个催债人非法拘禁殴打。家长报案后,这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已被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赵燕妮:“4名嫌疑人采用非法的手段限制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长达20个小时,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所以我们以非法拘禁罪把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西北政法大学凤建军教授认为,如果孩子真的卷入了“校园贷”当中,家长在还款前应该弄清国家的相关政策,如果一味地向贷款方妥协,就会更加助长这些网贷公司的违规做法。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风建军:“实际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都应该是这个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管你的名字给它起了一个什么样的名字,并且不管把除了本金之外的其它部分进行了什么样的拆解,进行了一个什么样名义的划分,但它从实际上来看,它都是基于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认识的话,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这种民事的法律借贷关系,法律规定所保护的最高的年化利息是24%,当然如果达到36%的话,在24%和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债务人进行了偿还的话,那么债务人要回的话,法律不予保护,那么债权人想在24%和36%之间进行主张的话法律也不进行保护。”
凤建军说,目前“校园贷”主要的问题就是,大多数网贷公司把逾期之后的利率和违约金都算得很高,年化利率都远远超出了36%,而超出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校园贷”的存在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这些网贷公司的所谓“业务”让许多大学生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也让许多家庭难以承受。今年6月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明确退出时间表。那么,这些校园贷真的退出了吗?已经产生贷款的学生该如何还款呢?对于这些与“校园贷”相关的问题,我们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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