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国首个网贷合同必备条款 网贷利息不得超24%
继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地方性网贷监管办法”短短一天后,深圳再次出手——7月5日晚间,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借款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网贷借款、债权转让的协议内容和主要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并明确规定,网贷利息、违约金、罚息之和不得超过年化24%。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全国首个网贷合同必备条款指引。
《借款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借款协议应具备主体信息、借款信息(借款协议应列明如下借款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逾期还款等十五个条款。其中对借款利率约定:规定借款协议应对逾期还款罚息、利息、违约金等进行约定,三项之和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同时,应对逾期还款的处理方式,是否有担保方、债权收购方,出借人、借款人及网贷机构违约的情形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借款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还要求借款协议应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从出借人权利义务、借款人权利义务、网贷机构的权利义务等三方面进行了要求。
此外,《指引》中还规定,网贷机构在深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在借款协议首页声明;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其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并保证签订协议前已揭示相关风险等。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指引》的出台,意在一方面能够为网贷机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提供统一、标准的合同文本参照,同时也希望能为下一步互联网金融各个领域的细分监管奠定基础。
信息首发:深圳出台全国首个网贷合同必备条款 网贷利息不得超24%
网贷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