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清明小长假 深圳人还有这些休假的权利
今年的几个假期都不凑巧,刚好赶上周末放假, 那么除了法定的节假日,我们还有哪些放假的权利呢?
最近不少人都在吐槽,说今年的节假日都在周末,比如即将到来的清明节,周日本来就是要放假的好吗;而且你们看看周六啊,周六要上班!!!
再比如五一劳动节,这等于只放了周一一天嘛!
还有十一,虽然放假七天,可是周六还是要上班。
为什么放假这么少啊喂,为此,小编特意去打听了一下,到底还有那些假是可以放的呢?一起来瞧一瞧。
带薪年假
①哪些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②如何计算职工应享受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③计算休假天数所涉及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指什么?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④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如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p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⑤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
⑴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⑵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⑶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⑸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⑹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⑥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⑦职工可以分段休假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⑧职工年度内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⑨员工如果没有休年休假,该如何处理?
按照规定分3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但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三种情况是员工要休假,单位却强行不让休,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员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亲假
①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④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且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②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③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④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⑤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⑥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PS:深圳晚婚假在2016年就取消了,还没有结婚的小编哭晕在厕所。
产假
①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②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
③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ps:希望每一个宝宝都能平安的降临到这个世界。
陪产假
①陪产假:指丈夫在妻子分娩期间基于对妻子和新生儿照顾而享受的假期。
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丧假
①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②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③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费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病假
①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工伤假
①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③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辞职未休假能否按要求补偿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除外。
②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p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农民工有带薪年假吗
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②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所以,农民工也是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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