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又给东北1.6万亿"系误读:非全额由国家投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在引发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同时,出现了“国家又给了东北1.6万亿”等不太准确的解读。8月24日,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实施方案》相关话题,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有关负责人。
一问:1.6万亿?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所谓“国家又给东北1.6万亿”的解读,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数额上,都是片面解读甚至是误读。
首先,《实施方案》的重点是2016-2018年拟实施的137项重大工作任务,这些任务立足于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东北地区重振雄风,127项项目是配合这些任务的。
其次,关于投资数额表述也并不准确,《实施方案》提出了拟于2016-2018年开工建设127项项目,这些项目是滚动实施的,估算总投资约有1万多亿,且并不是全部由国家投资的。
二问:钱咋来?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这个所谓“1.6万亿”,并非全额由国家投资,更不是“输血式”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提出的127项重大项目,其投资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而且,具体项目须按照投资审批程序报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项目各方出资比例也不相同。涉及民生领域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国家将给予适当补贴。
还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重大项目已经都列入了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十三五”专项规划,有些也已纳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并非在规划之外新提出的项目。
三问:花在哪?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这127项重大项目主要涉及交通(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城乡建设、民生等多个领域。
需要说明的是,127项重大项目既不涉及产能过剩领域,也不是“撒胡椒面”式的各领域扩大投资,而是聚焦关键领域,着眼于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东北地区弥补民生和基础设施欠账,增强与华北等区域的快速通达能力,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有基础、有潜力、有需求的新兴产业。
四问:怎么花?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纳入《实施方案》的这127项项目纳入项目库集中调度,定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按期开工、按期建设、按期完工、尽早发挥效益。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实施方案》的重点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做的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和具体化,在各领域均提出了一批可操作的、可落实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如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工作任务。在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方面,明确了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在着力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明确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区域创新环境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确了在鼓励就业创业、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
下一步推动实施《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是推进这137项重点工作任务早日落地,早日发挥作用。
五问:为啥花?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
展望未来,国家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东北实现全面振兴,对东北振兴面临的全局性问题会更好体现国家扶持。但是,会将政策资金支持与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培育内生动力紧密结合起来,政策资金支持将立足于推动东北地区加快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关键领域深化改革上出实招见实效。
与此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东北三省一区党委和政府是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责任主体。
说到底,新一轮东北振兴还是要主要靠东北三省一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自力更生、锐意改革,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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