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下月开始 9大措施严管货车
日前,深圳涉及货车的交通拥堵及事故均呈上升趋势,货车违法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热点”。对此,深圳交警推出九大措施,打造“最严”货车管理秩序。
今年以来,通过数据分析,交警发现全市涉及货车的交通拥堵及事故均呈上升趋势,货车违法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热点”。
为提升交通管控力度,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降压道路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将从8月1日起针对货车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不断创新查处手段,严格管理措施,努力使深圳成为对货车交通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城市。
九大措施,打造“最严”货车管理秩序
(一)结合货车特点,“对症下药”开展严查。
此次行动前,交警就对我市近年来货车常见违法及事故情况进行了情报分析,针对隐患较大的货车典型违法,明确提出了“一亮二净三不超”(“一亮”即按要求粘贴了反光标志同时车灯齐全显亮,“二净”即号牌、车身干净,“三不超”即不超载、不超限、不超速)的管控目标,明确了整治的查处重点。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交警还将查处行动中将针对泥头车、搅拌车、小泥头车、运砂车、货柜车、危化品运输车、人货车、厢式货车等不同种类的货车,根据其活动规律及违法特点,细化查处方式,“对症下药”,并且每周选定一类重点货车,开展专项整治,力求行动取得实效。
例如:针对泥头车,通过对其特征分析,我们将重点对其 “冒尖”装载、未粘贴反光标识、安全机件不全、无“两牌两证”、冲禁令、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主要违法进行查处,在查处中将采取以工地及余泥渣土受纳场、码头为源头,在泥头车必经之路设置固定卡点的模式。而对货柜车,通过特征分析,我们将主要查处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全机件不全、冲禁令等交通违法,查处模式也将调整为以码头、货运企业为源头,同时加强疏港相关道路巡查整治。
(二)铁骑出击,严查货车交通违法。
利用交警铁骑的机动性和快速反应的特点,加强对货车的路面管控查处,专门成立夜间整治组,重点对夜间时段、高快速公路上的货车违法开展严查严处。
(三)数据依托,对货车进行监控预警。
交警将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重点车辆管理平台,并将大货车纳入重点车辆管理,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车牌识别、停车场采集、民警路面信息收集等各项手段,逐步实现对进入我市的所有货车做到全天监管,实时预警。
(四)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筹建“反超”联盟。
为推动货运行业自律,主动拒绝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交警正在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推进筹建“反超”联盟。目前交警已经协调制订了“反超”联盟《章程》和《倡议书》草案,并于7月13日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深圳市自卸车协会、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深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等单位就“反超”联盟成员单位组成及“反超”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下一步将继续稳步推进。
(五)创新查处手段,对货车超载进行非现场查处。
超载是货车最为常见、隐患最为突出的一类交通违法,此次整治,交警创新了查处手段,建立了对货车超载开展非现场查处的具体工作办法。在查处过程中,交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设备获取货车称重数据,通过与车辆在车管系统中登记的荷载、自重数据进行比对,计算出车辆超载的情况,远程完成取证工作,对货车超载进行非现场处罚。目前该工作已成功在西部高速大队完成试点,近期将在全市推开。
(六)强化源头监管,“从头开始”加强货车交通安全管理 。
行动期间,交警将深入辖区货运企业、货运场站和物流集中站点等源头点开展安全排查、安全宣传和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汽车销售企业源头治理,解决运输未售新车的超长运输车上路安全隐患,规范未售新车运输车辆“超限”问题。
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源头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证件,驾驶人、押运人的资质等进行梳理,对运输时间、线路等进行规范。
三是加强港口码头货车源头管理,重点查处货柜车假套牌、反光标识不全、“四角扣”未锁紧等违法;对大铲、三围等运砂车码头加强管理,对严重超载运输砂石车辆进行源头管理和查处。
四是加强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源头管理,对运输余泥渣土、泥浆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进行管理,对超载、遗洒,超高“冒尖”装载等违法进行查处。
五是加强余泥渣土受纳场源头管理,对进入受纳场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核实、查处。
六是加强货车聚集地源头管理,加强情况收集,及时掌握市场、小区、断头路等货车聚集停放地情况,加大整治力度管理。
(七)严格货车年检,严把车辆审验关。
交警将加强机动车登记、检验工作力度,在核发已注册大货车的检验合格标志时,严格查验车身反光标识、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轮胎等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在整改合格前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发现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大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严格依法处罚,撤销其检验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倒查机制,督促企业加强主体责任
交警将完善建立货车违法、事故倒查追究机制,对大货车重点违法被查处或频发事故的驾驶人及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强管控,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其进行集中曝光,并联合交委等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处罚力度。
(九)推进修法例规,加大相关违法处罚力度。
部分货车交通违法极易引发事故,但其对应的法律责任却相对较轻。如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是引发夜间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具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按照目前的法律条款,其处罚仅为罚款100元。
我们将积极提请我市立法机构,在下一次修订深圳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过程中,加大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装载超限等违法的处罚额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一、开展货车整治的背景情况
(一)货车事故、拥堵警情不断上升,渐成交通热点。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货车的客观需求不断加大,道路上行驶的货车数量及装载量不断提升,对我市道路交通带来了一定压力。根据数据统计分析,2016年以来,全市发生涉及货车的交通拥堵警情1086宗,同比去年812宗上升33 %;全市共发生涉及货运车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74起,共造成6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6.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71%、死亡人数上升45.24%、财产损失上升36.23%,货车已渐成为我市交通管理的“热点”问题。
(二)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从交警路面采集数据来看,货车的交通违法比例较其他车辆为高,并且货车最为常见的交通违法包括超载、装载超限、未粘贴反光标识、安全机件不全等,这些交通违法均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货车机件安全隐患易引发安全事故。
货车因其行驶时间长、里程多、装载重量大的特点,导致货车的机件磨损、老化较一般家用小车更快,一旦保养不及时,极易导致坏车甚至自燃的情况。而少数货车车主为节约成本,在车辆养护过程中拖延保养时间,甚至选用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价廉物美”配件(如翻新轮胎等),更是加大了这一隐患。
根据交警今年以来统计,全市共发生大货车坏车交通警情265宗、着火警情32宗,占全部车辆类型坏车、着火警情的大多数。例如今年7月4日14时50分在南坪快速东行牛咀大桥路段,一辆大货车着火,占据最右侧车道,导致道路管制,直至16:18现场清理完毕后才恢复交通,期间对道路通行造成较大影响。
(四)货车事故易引发区域性拥堵。
由于货车相对车体较长、装载货物后重量较大的特点,一旦发生货车(尤其是大货车)的交通事故,占据道路资源相对较多,且现场清理的难度及所需时间也相对较多,易引发大规模拥堵,对交通的影响比较大。
例如今年6月3日凌晨3时46分在惠盐高速龙岗收费站往市区方向约3公里处发生的两辆货柜车相撞事故,现场一辆货柜车装载玻璃并散落路面,另一辆货柜车连车带货翻至护栏外,两辆货柜车均装载大量货物,需要对装载货物进行转移后才能进行拖移。事故造成该路段严重拥堵,最严重时往深圳方向车辆排队近10公里,往惠州方向车辆排队近7公里,民警对事故现场实行间隙性交通管制,积极开展拯救作业,用时近20小时才将车辆拖离,恢复车道正常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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