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金额7亿多元
深圳南山警方22日通报称,当地警方近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资金累计约为7.29亿人民币,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000余人。
2016年1月初,深圳南山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某金融公司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在线贷”搞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接报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侦大队联合高新派出所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经营,但已无资金兑付能力,主要账户都已处于亏空状态。
4月8日,南山警方出动100余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将何某(男,36岁)、赵某(男,33岁)、王某(女,41岁)、李某(男,32岁)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同时在公司现场提取到大量财务数据、扣押大批宣传资料。
经警方调查,从2012年3月份开始,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何某设立公司,通过现场推介会、网络宣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介绍公司的P2P金融理财产品项目,承诺保本付息,并许以投资人年化14%至24%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公司运营期间,何某与公司总经理赵某多次在网站平台发布虚假项目,并将投资人投资款转入何某等人的个人账户进行使用,在个人账户上形成资金池。
2015年12月,该公司因为没有新的吸收资金进入,导致原有投资人投资资金回笼逾期,最终陷入无法继续经营状况。截至2016年3月,该公司涉及投资资金累计约为7.29亿人民币,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000余人。目前,何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二、设资金池;三、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等。
深圳警方提醒投资者,尽量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诱惑而动心,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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