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续期 前提是房子70年后还能住
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继续发酵,国土资源部对此高度重视,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4月20日,赴温州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问题。
随着地价的飙升,温州不愿再像其他城市一样免费或低价收取土地款,引发大众的焦虑和担忧。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今如何续期尚缺顶层设计,但追溯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可以看出,缺乏细节是因存在巨大的争议未写进物权法,物权法一开始并未承载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的使命。
在记者采访物权法相关专家的过程中,房在地在的主张又将土地持续期的续期转嫁给了房屋质量,未来的土地使用续期或更多取决于开发商。
深圳模式的参考意义
在温州官方态度转变的前一日,处置土地使用权到期不止一例的深圳则给出了更明确的回答,且可行性和接受度均为外界接受。
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款。
这一规定的依据则是,1994年深圳出台文件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1995年9月15日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如何续期的顶层设计缺失的情况下,深圳在原有法律框架内无偿续满70年是目前最无争议的做法。
对于深圳特有的特殊行政划拨用地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需补缴基准地价的35%。深圳行政划拨用地是深圳特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期限20年。早在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深府【2004】73号)发布施行。针对该种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补交相应基准的地价的35%,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至70年。
地价飞涨的深圳,基准地价仍保持相对的低水平。深圳现采用的基准地价是2013年制定的,各区不同。以福田区的住宅用地为例,最高为5317元/平方米,最低为1356元/平方米。罗湖区住宅用地最高基准地价为4582元/平方米,最低为1239元/平方米。
以福田为例,一行政划拨用地的住宅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所在地基准地价5000元/平方米,如延长土地使用期限需补缴价款为17.5万元。有业内人士表示,相对于深圳的房价该额度尚可接受。
深圳的做法并未跳出70年产权的期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仍待解决,但却提供了参考意义。正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表态,“土地续期”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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