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政策办法
4、鹏城杰出人才奖
鹏城杰出人才奖是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高层次专业人才设立的最高奖项,用于表彰在我市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领域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业人才。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市政府将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50万元奖金。
5、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奖
《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于2011年8月颁布,设立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目的为奖励我市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进行评审,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6、深圳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支持实施方案
《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扶持实施方案》,自2015年9月9日起生效。
创新人才认定办法,组建深圳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会,通过伯乐相才荐才的方式,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中崭露头角、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增添一支生力军。
从2015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重点选拔不超过40名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范围,重点培养扶持。
7、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深圳二次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规定。
8、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的管理,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11月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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