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大货车相撞3人死亡 超标电动车源头成共同被告
深圳信息港 www.szxxg.com
深圳电动车大货车相撞3人死亡 超标电动车源头成共同被告
信息首发:深圳电动车大货车相撞3人死亡 超标电动车源头成共同被告
24日,深圳一天发生了两起电动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事故,共有3人当场死亡!
此外,据深圳交警官方微博称,今后,交通事故中的超标电动车源头将成共同被告。
深圳电动车大货车相撞
2016年3月24日13时21分许,黄某生驾驶粤PX23**号重型专项作业车沿锦龙大道行驶至同富裕路口北行一百米处时,与魏某军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上2人(魏某军,男,38岁;魏某博,男,11岁)当场死亡,1人(钟某,女,9岁)受伤。目前,事故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016年3月24日7时17分许,杨某防驾驶粤B5ED**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宝安区宝安大道南行至松岗街道松福大道红绿灯路口时,与邓某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珍当场死亡。目前,事故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超标电动车源头将成共同被告
据深圳交警发布消息,今后,凡经交警处理的“涉电”交通事故,只要涉及电动自行车,一律委托鉴定车辆属性;经鉴定为“超标”车的,一律依照机动车认定事故责任。
在事故认定书表述中增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信息”,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据《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将车辆的生产者、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信息首发:深圳电动车大货车相撞3人死亡 超标电动车源头成共同被告
今日头条:
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