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矿洞坍塌1人死亡 村民:卖矿石比种田好
今日上午,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市口竹坑矿区一矿洞坍塌,系因附近村民非法进入该矿洞进行采摘。村民之所以摸进矿区违法开采,是因为一吨矿石上千元有的,村民认为比种田好。
11月9日上午,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市口竹坑矿区一矿洞坍塌,两人被困在离洞口约200米处。目前,其中1名被困者已被救出,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被困者仍在进行营救。
义乌矿洞坍塌1人死亡
据了解,事发矿区为萤石矿,发生坍塌前已禁止开采。
矿洞发生坍塌时共有4人被困,都是竹坑村村民,其中2个人逃出后报警。
竹坑村有60多人,紧邻矿区。村民说,虽然禁止开采,但还是些村民摸进矿区违法开采。
村民:卖矿石比种田好
村民之所以摸进矿区违法开采,是因为一吨矿石上千元有的,村民认为比种田好。
目前,被困中的一人被救出,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义乌公安、安监、消防、120等多个部门对最后一个被困人员的营救还在进行当中。
【法律课堂】非法采矿罪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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