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本月启动
本月,深圳(www.szxxg.com)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改革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新标准更加注重师德表现和德育工作经历,教师职称评聘全由学校做主。
据深圳(www.szxxg.com)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月起,深圳(www.szxxg.com)将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改革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改革将扩大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实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合一”(不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现中小学教师评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统一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适用范围广
深圳(www.szxxg.com)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组成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试点方案2015年6月获得广东省批准实施。
本次试点方案适用于全市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和电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中小学)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在岗教师。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本试点方案执行。
教师职称与技术岗位等级对应
启动改革后,原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并入国家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统一后,原中学高级教师、在小学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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