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创产业将获政府资助 最高1500万元
深圳市2015年第四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已经正式启动实施。最高资助可达1500万元。在线申报时间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将持续至8月14日。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据深圳市发改委消息,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2015年第四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已经正式启动实施,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最高资助资金可达1500万元。
申报时间持续至8月14日
据深圳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工作人员透露,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3.91.46.81:8012/)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时间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将持续至8月14日。
资助金额
发改委将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对市级工程实验室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配套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可按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予以1:1配套,最高1500万元;
但配套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资助资金的总和超过项目总投资40%的,不再配套资助;未超过40%的,可补差至40%。此次资助的方式是无偿资助,供申请者购置仪器设备。
在文创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中,发改委将根据平台类型制定不同标准的资助方式
其中对建设类平台,专项资金可给予不超过总投资40%的资助,最高资助800万元。对运营类平台,按平台年度运营投入给予30%以内或按平台年度技术服务收入给予50%以内的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对配套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可按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予以1:1配套,最高1500万元;但配套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资助资金的总和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不再配套资助;未超过50%的,可补差至50%。
根据政策,这笔资金亦是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进行,建设类平台的资助款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等硬件购置,运营类平台的资助款主要用于升级更新相关专业设施设备和人员经费,配套类资助款则主要用于升级更新相关专业设施设备。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涉及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资助专项计划类别仅限于上述文创产业的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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