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级档案管理费退费 遗失原始单据也能办理
从6月1日起,深圳市民可申请退2014年9月1日后预缴的档案管理费,退款时需提供人事代理协议原件、缴费通知单原件、相关收费票据原件等材料。近日,有退费人员反映,预缴费原始单据已经遗失,无法办理退费,建议调整退费办理程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表示,如原始单据资料遗失的,经核实后也可以办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29日通报表示,深圳市的档案管理机构已不再收取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费。凡是2014年9月1日后缴纳了档案管理费(每人每年120元)的均可以办理退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退费的方式办理。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表示,如原始单据资料遗失的,经核实后也可以办理。
遗失原始单据也可办理
近日,有退费人员反映,预缴费原始单据已经遗失,无法办理退费,建议调整退费办理程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此也非常重视,经协调市财政部门,退费人员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时,如原始单据资料遗失可提供遗失声明,经核实后办理。
据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步统计,市级档案管理费的退费工作涉及10多万人。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通过网上申请、银行账户退费的方式办理,但由于预缴的档案管理费已转入财政专户,其退费工作涉及财政资金划拨,必须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并留存相关行政事业性票据,经与财政部门商议后,最后采用了网上申请、现场退费的方式。
退费小贴士:
1.退费实行网上申请、现场退费。
2、为便于退费人员现场办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其办理档案管理业务的所有分部(高新区、中心区、龙华、罗湖分部)均设置了退费点。
3、退费人员如遗失预缴费原始单据,只需提供遗失声明即可退费。
4、如有需要咨询的,可拨打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4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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