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4万余瓶“止咳水”被缴 非法贩卖止咳水等于贩毒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景田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线索,成功端掉一非法窝藏“止咳水”仓库,抓获2名贩毒犯罪嫌疑人,查获袋装“止咳水”33758袋、瓶装“止咳水”1122瓶。
5月7日,深圳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对福田辖区一家非法生产“止咳水”的窝点进行收网。当天下午,蹲守伏击的民警注意着售卖“止咳水”的梅林河背村116栋一楼小店的动静。22时许,售卖“止咳水”的嫌疑人进入民警视线。当嫌疑人向一名青年男子兜售“止咳水”时,民警立即对该名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场抓获非法出售“止咳水”嫌疑人蔡某辉,并在其小店内现场查获待售的少量“止咳水”。抓捕民警掌握到存放“止咳水”的仓库在河背村127栋,于是立即前往该处查获一批瓶装、袋装“止咳水”。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辉、蔡某平如实交代其经营售卖“止咳水”的犯罪事实,其中蔡某辉在2013年曾因售卖“止咳水”被梅林派出所打击处理。通过清点,办案民警共查处袋装“止咳水”33758袋、瓶装“止咳水”1122瓶。现该2名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涉嫌贩卖毒品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统计,今年以来,深圳警方共破获毒品案件1925宗,涉“止咳水”刑事案件67宗。其中,5月份共查破涉“止咳水”案件62宗,是去年同期破获案件的31倍,刑事案件39宗,刑拘犯罪嫌疑人46人;行政案件23宗,查处涉案人员42人,是去年同期的3倍;打掉非法经营“止咳水”团伙1个,捣毁“止咳水”仓库8个,缴获各类品牌“止咳水”近4万支(袋),同比增长200%,市值高达480万元。
贩卖“止咳水”等同于贩毒
4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公告,从2015年5月1日起,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精神药品管理。该负责人表示,此类“止咳水”含有违禁成分精神类药物,长期服用能使人成瘾,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非法买卖“止咳水”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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