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去年投资4.36亿用于空气监测建设(5)
二是全面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各地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全面扎实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全国 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部分企业不仅在环保部门统一建立的平台上公开监测信息,还通过厂外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我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在线联网检查,并从2014年7月份开始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14年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结果显示,全国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平均为91.4%,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地均达到80%的考核要求,其中北京、江苏、辽宁、安徽等省市的完成率和公布率排名全国前列。
(四)不断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监测数据公信力得到有效保证
一是认真开展监测质量大检查。2014年我部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向各地进行了反馈,检查结果也在《中国环境报》公开发布,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云南、内蒙古、山东等地方环保部门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 专项行动 ,完善了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体系,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大力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历年大检查中发现的影响自动监测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这是对 大检查 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管理职责,加大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地环保部门也不断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安徽省编制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更加规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五)认真践行 监测为民 的宗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呈现新特点
一是空气质量信息全面公开。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的6项指标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信息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发布。此外,从2014年12月28日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已在我部政府网站和监测总站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为及时分析解读空气重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我部建立了首席预报员和专家回应制度,适时对空气重污染过程召开专家解读会,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正确引导舆论。去年,我部继续按新标准对74个城市按月进行排名,公布排在前十名和后十名的城市,各地也开展了辖区内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和发布工作,对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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