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责险”推行老卡壳
深圳版带有强制性质的 医责险 ,按照时间表本应6月底在14家公立医院推行,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遭遇 卡壳 ,何时能够推行成为疑问。
国家卫计委日前联合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险参保率应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90%以上,同时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尽管我市落实意见暂未出台,但根据国家级文件的要求,我市4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有43家都应在2015年底前购买医责险。
记者同时了解到,深圳版带有强制性质的 医责险 ,按照时间表本应6月底在14家公立医院推行,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遭遇 卡壳 ,何时能够推行成为疑问。
● 我市医疗机构医责险开始早推行慢
据了解,深圳医责险的开放始于1999年。2004年,当时市卫生局发布《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首次从政府层面要求全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当参加医疗执业风险保险,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参照执行。
直到2007年,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与南山区人民医院才签下了我市第一份大型医疗机构的医责险合同。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46家医疗机构购买了医责险,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几乎各占一半。而在市属公立医院中北大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港大深圳医院等5家已购买医责险。
市卫计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已购买医责险的医疗机构中,有个别民营医院只购买了医疗事故保险。 自从2011年《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超过95%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医疗损害追讨赔偿的,只有不足5%的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该负责人表示,单纯的医疗事故保险明显保障不足。
现在我市共有4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根据《意见》规定,其中20家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在明年底前购买医责险,而26家二级医院中的23家也应当执行。
● 医责险由鼓励性到强制性引争议
由于此前医责险一直处于 鼓励 的非强制性质。为了推动医责险,我市卫生行政部门从7年前开始酝酿推行强制性质的新型医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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