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深圳设有保底
养老保险转移深圳设有保底
如果是非经调入入户深圳,其在1992年7月31日前的月缴费指数就要按照0.4计算,这会不会影响这部分市民的养老金领取?昨日,市社保局也对如何确定缴费指数及缴费指数对养老金领取的影响作出了解释和回应。
黄险峰表示,由于参保人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没有个人的实际缴费工资,广东省的做法是对于省内缴费指数采取以广东省个人账户建立时(1994年)转出地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pide;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办法计算。
深圳市自1992年8月建立个人账户,参照广东省做法,月缴费指数以1991年转出地的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pide;本市同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早期来深人员大多来自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以上述几个省份的1991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0.4。
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阶段,部分市民反映,如果深圳按照0.4计算,但转入前老家则是按1计算,如果其不入户深圳,继续在当地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金将高于深圳。
对此,黄险峰表示,这种情况基本不太可能会出现。他解释,养老金主要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后者与缴费指数没有关系。前者的计发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所在市上年度市平均工资挂钩,虽然在老家按照1计算,但对应的是当地平均工资,深圳按照0.4计发的基础养老金, 与当地总体持平 。黄险峰举例,某相邻省份,其2011年的社均工资为2960元,而深圳为4595元,虽然在当地月缴费指数按1计算,在深圳按0.4计算,但最后计算出的在当地拿到的基础养老金为740元,在深圳则为887元。
黄险峰解释,对于养老保险的转移,国家政策是 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但考虑到深圳物价水平比较高的情况,如果按照0.1、0.2的指数计算,会出现非常低的情况, 所以深圳有保底,实际缴费低于0.4的,深圳也按0.4计算。
信息首发:养老保险转移深圳设有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