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水”养老改革 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
饱受诟病的养老保险 双轨制 即将终结。日前,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在全国率先 试水 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探索打破养老保险 双轨制 。目前全市已有7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 新人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新人 7000多名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长期以来,养老退休双轨制不仅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也给社会管理和公职人员管理带来了难以破解的制度性困局。深圳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适应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同时,先行先试,于2007年开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全国改革进行了探路。
2007年1月,经原人事部批准,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改革方案中对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台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进公务员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在总结评估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2012年我市将该制度进一步推广到事业单位,自当年8月25日起,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统计,至2014年6月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 新人 (即: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已超过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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