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微企业可获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深圳晚报讯(见习记者 李超)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官网(www.szip.org.cn )获悉,该委印发实施了《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操作规程(暂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仅含专利、商标、版权)工作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包括了深圳市小微企业商标注册资助、深圳市小微企业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深圳市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保费资助、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资助四大类。
《规程》明确了商标注册的资助标准,其中国内商标注册每件资助500元,代理国内商标注册每件资助200元。同一注册人一年内的资助件数不超过100件。代理国内商标注册的服务机构,一年内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的服务机构不再重复资助。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资助对象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各类作品。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不在资助范围内。
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的资助对象,包括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等孵化基地以及在孵小微企业。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的单位,一次性资助50万元。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每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20家。此外,《规程》也明确,给予在孵小微企业的场地租赁资助的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房租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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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知识产权 专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