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对楼市意味着什么?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我国宅基地也将“三权分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新华社评论称:政府不再垄断住房用地,盘活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两多一并举”住房制度基础性的土地制度变革,可望渐别土地财政、抑制地产投机,满足住有所居,同时维护不动产市场稳定。
简而言之,就是多渠道增加土地供给,足够的土地盖更多的房子,来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未来,会盘活许多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也会多元化。这预示着在集体用地上建起来的房子,未来以租赁为主。
集体用地能直接流入市场?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的概念?业内人士认为,集体用地流入市场不能解读成小产权房转正。
【相关解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
首先:过去中国房地产的20年发展历史,其实就是国有土地发展历史,特别是商品房住宅土地,来源单一,地方土地财政依赖房地产,依赖土地招拍挂,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是商品房住宅土地的唯一来源。
其次: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与商品房是有区别的,目前看,政策更多的提及的是租赁住房试点,集体土地用作租赁用地是试点方向。
国土部鼓励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标紧张的城市加快租赁房源供应的可能性,13个城市基本都属于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国有土地相对紧张,而部分区域存在的城中村等集体土地,如果部分进入租赁市场有利于房源供应,也有利于城中村改造。
第三:经济工作会议等提及的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主体供应房源,必然需要多主体供应土地,预计未来非房地产企业开发集体土地的政策将会加速试点。
第四:权属不变,符合规划,这是土地出让的前提,所以预计对现在土地市场的影响更多体现在租赁土地的供应上。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有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对于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于商品房住宅市场来说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集体土地价值将有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对于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
资深地产从业人朱文策在其朱罗记的微信公众号里表示:
“每次有关于集体用地的政策,都会很让人费解,外行看不懂内行也看不懂。我观察了很久,总结出最大的要点:怎么样都不要理解为小产权房转正。你要是这么理解,政府马上就会出来辟谣说:这是误读。其它的理解,请参照农村“三块地”改革——大目标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建设市场,同地同权、同权同价。这是2013年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政策,和房地产的关系真的不大,好多人连“三块地”是啥都没搞懂,看到什么都往房价上扯。
从字面理解,“权属不变”,意思是不动土地二元制,不涉及产权变化,只是进行“用途调整”。而且,只针对“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不包括宅基地、农地。是来建设“租赁住房”的,不能卖哦。当然,大家最关心的是最后一句话:“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可是,这句话要建立在上面的基础上去理解。
一句话,我对大明部长讲话的理解是:就是原来由村集体建起来的大量的质量差的小产权房,改成让专业的开发商来建质量更高的“小产权房”。总之,“小产权房”可能还是“小产权房”。(后面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不能交易只能租赁的“限售股”)。
未来,经过“确权”、规划和用途划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转让。比如一个村集体在合肥的郊区有一块没开发的集体土地,可以卖给开发商,而不再必须经手国有化这一道关卡。但是,这块地的规划、用途政府要管,不能再像以前城市化率低的时候,基本失控,你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比如原来城市在扩张的过程中,深圳大量的农民建了大量的小产权房——35万栋,650万套,占比整体建筑量63%,生活了800多万人。这些小产权房既无报建又无规划,现在都变成了改造对象。
但未来,你村集体可以自己建,也可以给开发商来建,但是必须要符合我的城市规划,也必须接受我的用途管制——未来的土地能卖,但建起来的房子只能租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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