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会探索建设迷你型公寓 解决青年住房难题
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开幕,在当天下午的分组讨论上,政协委员围绕优质均衡教育、氢燃料的新能源汽车、以及青年“夹心层”住房等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政协委员邓少勇:建议深圳提供更多优质均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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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委员邓少勇是深圳市罗湖区淘金山小学校长,他关注的也是教育问题。他认为,深圳目前仍然存在学位紧缺,大班额现象普遍的现象,优质的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他建议,深圳应加快新建学校的规划、审批、建设进度;加速推进教育用地的审批。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罗湖区淘金山小学校长邓少勇在分组讨论会上发言
关于大班额现象,邓少勇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从2018年起,逐年降低一年级班额,3年内降至每班45人以内,5-8年降至每班40人以内。力争10年后降至每班36人以下,向北京、上海看齐。
他希望,深圳的小学学校师生比能从1:19提高至1:15,初中学校师生比从1:13.5提高至1:12.5,确保每一个孩子均有机会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
此外,他还建议深圳开拓培训资源。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建立师资培训共同体,把北京、上海等地的优质资源引进深圳。依托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深圳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
政协委员张华农:大力发展以氢燃料为主的新能源车
深圳市政协委员张华农(雄韬集团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提案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张华农告诉记者,现在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锂电池汽车,希望深圳能大力发展以氢燃料为主的新能源车。
张华农分析说,因为锂电池汽车存在局限,即只适合跑短途。真正能够跑长途、跨市、跨省的新能源车还是以氢燃料为主。同时锂电池报废后会产生污染,未来氢燃料汽车从制造过程到回收到排放都不会产生类似的这些问题。
深圳市政协委员、雄韬集团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华农
政协委员蓝涛:共青团界别委员建议加强青年“夹心层”住房保障
政协委员蓝涛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共青团界别的委员在今年的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之前,于1月9日收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青年问题的一些想法和建议,发现今年大家很关注青年“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备注:“夹心层”:由于年限、收入等条件不能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又无力购买市场化商品住房,成为所谓的“夹心层”。)
在此次的政协会议期间,共青团界别的委员将就此提出提案,建议优化人才安居,促进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将“以售为主”转化为“以租为主”,坚持并完善租售相补的制度。
借鉴日本及香港的超小型城市公寓的小户型公寓概念,探索建设迷你型、合租型“青年公寓”。
盘活现有的存量住房资源,鼓励现有的老房屋、旧房屋以及即将拆迁的房屋改造建设为人才住房。
深圳市政协委员、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副书记蓝涛 向深圳新闻网记者介绍共青团界别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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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更新过程中,各地“短命建筑”屡见不鲜,楼宇盖了十年左右就被推倒重建,甚至有的还不足十年就被拆除。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也面临着“年轻楼宇”被更新改造的问题,在刚刚开幕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黄伟文就“短命建筑”这一话题提出了提案,提议关注深圳的“短命建筑”。
关于黄伟文的提案,有专家认为应当重视城市旧建筑的保护,也有专家表示,深圳并不存在年限太久的历史建筑,这样一座城市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于申请拆除重建城市更新的建筑使用年限,官方文件也有着相应要求。
短命建筑带来诸多问题
“短命”建筑层出不穷,非常荒谬、浪费。”深圳市政协委员黄伟文在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三讨论组讨论中呼吁,应当完善建筑拆除评估审查程,以严格的监督评估制度遏制建筑“短命”。
黄伟文1994年来到深圳,一直从事着城市规划和建筑研究的工作,对于“短命建筑”的问题观察已久。黄伟文向记者介绍,随着深圳全面进入城市更新的建设阶段,才步入中年的深圳,近年来频频出现“短命建筑”。一个建筑的设计寿命往往是50年,但深圳不少建筑远远没有达到这一设计年限。“这20年来,深圳消失的早期有名建筑中,南山区老文体中心、深圳湾酒店、兰光大厦、迪富宾馆……这些仅仅是我作为老深圳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更多了。”黄伟文目睹了深圳的老建筑陆陆续续被拆除,他认为,深圳正用第三、第四个十年的时间,不断拆除深圳的第一、第二个十年的建设痕迹。
黄伟文认为,这些年轻大楼的纷纷“英年早逝”,会带来历史文化、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层面的诸多不良影响。从历史层面来说,老建筑里往往蕴含了不少深圳人的城市记忆,轻易拆除会让深圳起步阶段的建筑文化无处可寻,让深圳始终处于缺乏文化积累的状态;同时,拆建会生产出大量余泥渣土,对生态环境也将造成极大的负担。
而在社会影响方面,黄伟文举了最近在拆除的三九酒店的例子。“就在开会之前的一周,我还接到了媒体采访,就三九酒店拆除产生的噪音、粉尘扰民问题来采访我,我说这个为什么不提前评估?这就说明,我们的拆建行为的社会影响评估是缺位的。”黄伟文认为,部分拆建未顾及社会公众感受、基地原住民的权益,对市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拆除标准不应“一刀切”
黄伟文认为,拆除标准不应“一刀切”,他说,事实上,许多建筑并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拆除,问题出在不理性、不科学的城市规划上;而判断一栋建筑是否应该被拆除,也不应只通过冰冷的年限数据进行判断,而应该根据拆建目的是公用还是商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判断。对于旧建筑拆除重建的申请,相关部门更应谨慎判断,多方考虑。
“建议政协、人大组织深圳建筑拆除状况调研,全面评估这些‘早夭’建筑对深圳历史、生态、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并对正要拆除的重要标志性建筑举行专家论证和听证。”黄伟文建议,希望能由规土委修改完善城市更新条例,规定未达设计年限也没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的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一律不得进行拆除,而因发展需要可以采用改建、扩建方式增加建筑功能及面积。
同时,在确定拆除老建筑前,应该举行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会,让市民全面了解拆除老建筑可能带来的历史、生态、社会与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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