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原市委书记蓝军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公诉
吉林省8日发布,日前,经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对被告人吉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正厅长级)、松原市原市委书记蓝军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个人简历
蓝军,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于吉林四平,籍贯吉林梨树,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
历任吉林市干部学校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事、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吉林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等职务;
1989.08-1992.06吉林电视台台长,吉林省广播电视厅副总编辑、党组成员;
1992.06-1998.0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1998.01-2003.04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2003.04-2006.03中共松原市委副书记、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03-2011.05中共松原市委书记;
2011.05-2011.06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
2011.06-2012.09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2.09-2013.01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2013.01-2014.12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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