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湘江新区 长沙市民恐再现圈地卖地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根据《批复》内容,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面积490平方公里。
《批复》称,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长沙橘子洲大桥
湖南湘江新区是全国第十二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也是今年获批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对地处内陆的湖南来说,能够获准设立国家级新区,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不过,当地有不少市民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对这样的 机遇 ,目前只能持谨慎的乐观。这些市民包括了学者、公务员、商业界人士和媒体从业人员。
之所以有市民态度谨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前长沙市的 两型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试验区和先导区最终都夹杂了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圈地和卖地运动,曾让各界颇为失望。第一财经记者曾就 两型 产业布局采访长沙 两型 社会先导区的市政府分管领导,但对方回避了产业 两型 的话题,大谈土地征收的 资源节约 ,给记者算 把一个农民转为市民可以节约一百多平米土地 的账。
从《批复》看,湘江新区包含了原 两型 先导区的很大部分,但同时有新的区域被划入其中,这些新划入的区域,尚未整体开发。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乐观分析,湘江新区从级别和架构上来看应该是高于之前的 先导区 ,应该是由湖南省层面来整体管理和布局,因此可能不会再走此前长沙的老路。
《批复》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湖南湘江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 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文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 国务院: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提高地方债投资比
- 李克强主持国务院会议:社保基金可投资地方债
-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关于军队子女学校和幼儿园改革发展的
- 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 让乡村医生乐意留乡村
- 国务院要求审批限时办理 严禁擅自抬高降低门槛
- 国务院部署推进反腐:整治“红顶中介”
- 上海自贸区扩容 国务院增设广东天津福建三区试点
- 国务院: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打破地方保护
- 国务院:常住人口超1千万城市增设为超大城市
信息首发:国务院批准设湘江新区 长沙市民恐再现圈地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