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一审宣判 主犯曾逃亡17年
1994年,为了争地盘,在四川青川县白龙江淘金的老板李代明,组织近百人,用易拉罐炸弹、鱼雷等大量杀伤性武器,半路伏击对手,当场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踪,成为轰动一时的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 ,又称 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 。昨天,该案一审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14年7月28日,青川特大血案公开开庭审理,四川广元中院将对该案涉嫌故意杀人的主犯以及其他从犯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李洪原籍射洪,生活在青川,是淘金者中有名的霸王;李代明,江油武都镇人,原是江油武都建筑公司员工,后组织人前往青川淘金。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李洪和李代明两伙人同在白龙江流域采金。当年10月14日,李洪邀10余人与李代明 谈判 ,欲在其金坑旁开挖金坑,双方发生争执。
李洪等人将李代明等人打伤,李代明等人逃走,双方放话再打一架。随后,李代明等人商量决定在元坪子伏击李洪一方的人,并向附近村民借来火药枪,制作炸药包、炸药弹数十个。李洪也网罗了100人,准备了火药枪等工具。
1994年10月17日下午,李洪一方遭到李代明等人的拦截。械斗过程中,李洪一方被枪击、刀砍致死2人,另外在水流湍急的白龙江中死亡16人,失踪16人。直到2011年,案发17年后,主犯李代明投案自首。
昨天,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血案背后,实则反映了因为管理混乱、法律不完善,导致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元境内的淘金热潮。据悉,该血案曾惊动国务院,并推动了《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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