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两主犯二审重审改判无期
2013年7月1日,唐慧和律师在湖南省高院门口等待进入开庭前会议(资料图片)。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昨天,湖南高院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公开宣判,判处周军辉、秦星无期徒刑。法院认为原判对秦、周二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秦星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自杀人员的行为存在,但不足以认定为立功。
■二审重审宣判
两被告人死刑改为无期
昨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信息显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上诉人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罚金5千元。
此案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于2012年6月5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一审对周军辉、秦星二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此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
今年6月12日,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高院重审。
认定被告救人但非立功
湖南高院于2014年7月25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重点就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
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7年6月12日下午,上诉人秦星因本案被羁押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看守所14号监室期间,同监人员周某某在监室放风场厕所里用两件囚服打结挂在厕所墙上的钢筋上上吊自杀,秦星随同监人员汪某跑进厕所进行制止,随后与同监人员一起将周某某从厕所抬出送到监室床铺上。另据报道,此前开庭时,周某某曾多次否认自己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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