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啃老”惹争议 恐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4)
中国曾是个集体主义为中心的社会,这个社会形态容易催生财产共享的牺牲主义。在个人私产不多,个人拥有私产差别不大时,共享是社会变得更温情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便共享了,也不会对牺牲者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在这样的基础上,人们会更接受集体所有或国家统有的产权模式。中国进入农耕文明之后,共享传统几乎存续了两千年,表现在家庭财产上,人们总有一种家庭成员的财产不算 私有财产 的错觉,尤其是对待父辈或子女财产时,总会把这些财产归入集体财产(非共有)的关系中。这样的意识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自己独占自己财产的家庭成员,往往被视为不孝或不肖之徒,受到道德的斥责。
然而,现在中国已经是年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市场经济国家,物质基础的变更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所有权神圣的价值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这几年来,为保自己的房子不被非法拆迁,为捍卫自己的产权,有些百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进一步彰显了产权保护需要不断重申的重要性。
啃老 实质就是子女无偿占有和使用老年人财产的行为,是否达到侵权,还要看产权人的意思,如果老年人同意了这种产权转让,那么,啃老也无法律问题。如果老年人不同意,子女 啃老 ,自属侵犯别人财产权行为,自然受法律的惩罚。至于子女要遵守管理老人财产的诚信义务问题,这与中国目前缺乏一个有效的财产信托制度有关,这个问题恐怕是老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最严重之处,超过混口饭吃的 啃老 。
现如今,家务事似乎越来越 有法可依 了:做儿女的,不常回家看看,违法;啃老,违法。这些法律设计者用心良苦,比如,确实有人不回家看望父母,有人以啃老为能事。
但是,立法者只看到现实的困境,却没有看到子女的困境。以常回家看看为例。做子女的谁不希望沐浴亲情?但在被加班、被全勤有时成了家常便饭,紧凑工作与逼仄休息的双重裹挟下,让做子女的确实很难抽出时间回家,更别说常回家了。再说购票难也是现实难题。当看到孩子收不抵支时,做父母的能忍心不管不问?即便孩子不啃老,父母恐怕也会主动让孩子 啃 。
其实,美国等国同样存在啃老族。日前,新华社报道,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家贫困儿童中心研究人员调查发现,由于经济不景气、工作难找等原因,美国18岁至24岁年轻人中52.8%成为啃老族。值得提及的是,为化解啃老族,美国并没有求助于立法,而是多一些制度设计。美国不少理财公司专门开展业务,其对象就是那些需要贷款以渡过难关的啃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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