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啃老”惹争议 恐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2)
清官难断家务事 ,对于 啃老 这种 家务事 ,如今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定,道德、亲情、礼教、人伦方面的东西要用法制去约束,血脉相通父母子女亲情要用律法制约,怎么感觉都不是滋味,我们的社会真的就悲哀到了,要用律法来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不许啃老吗?难道现在的年轻人漠视父母权益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父母子女亲情行为要用律法机械性的规范,道德、亲情成了沉重的话题,孝道的救赎无奈之下要用法律来矫枉过正,法律能否起到改变世道人心,心灵救济孝道作用。
父母和子女之间固有的亲情模式,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观下,更适合用道德的方式去调整,法律面对人性的伦理亲情难题,起不到我们想要的作用,最终家庭的事务成了僵局,法律惩罚下让人让亲情倍感心冷。原本家务事在亲情、责任,爱的付出中谅解共识,当法律挤占道德层面,代替父母的怨气,父母子女的亲情维系要用法律对簿公堂裁决对错,感化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无疑是雪上加霜,剥离亲情加大了双方的不愉快。
说到啃老,社会导向是让年轻人自食其力依靠自己,父母可以帮助,但不能完完全全依赖父母,从内心深处改变生活方式,体谅父母,精神、道德层面有所改变,这是从道德方面去认知去改变,从道德方面去考量这个亲情、伦理的问题,如果用法律来约束,显然有剥离亲情的味道,好像是在鼓动一些父母,把亲情中的怨气对簿公堂来解决,让双方感情在法律下倍感心冷,看似在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实则让单纯的律法来充当道德底线,把伦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
父母对子女给些经济帮助是啃老,吃父母的喝父母的是啃老,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啃老,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界定啃老?父母对子女的啃老认知,完全取决于父母的心理感受。立法来解决亲情伦理,作用实在是有限的很,更会剥离亲情,无疑会对亲情雪上加霜。啃老需要立法吗?
有的年轻人不去找工作,或不努力工作,只知道吃喝玩乐,享受,兜里没钱向父母伸手,的确不应该,也是个令父母烦忧、令左邻右舍不齿的事。但是,啃不啃老,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务事,也是父母与子女两厢情愿的事。父母要有,子女才有得啃,父母没有,子女则没得啃,同时,还要父母愿意让子女啃,子女才有得啃,父母不愿意,子女自然啃不到。
因此,啃老所涉及到的是一种家庭教育和伦理问题。说白了,是对孩子的溺爱和纵容。这不仅增加父母的负担,对父母没有好处,对子女的危害也不小,致使子女养成了不劳而获的坏习惯和坐吃山空的秉性。父母能保管子女一生衣食无忧吗?恐怕想得到做不到。事实上,像这样的啃老,完全可以通过家庭说服教育和帮助来解决,不需要也不应动用法律工具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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