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未能在6月底前如期出台(5)
●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协助工作)
●不再承担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减少的职责)
农业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减少的职责)
国土部
●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增加的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增加的职责)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增加的职责)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增加的职责)
国家林业局
●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重点国 有 林 区 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由主导变配合)
●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地方林权登记等工作(协助工作)
国家海洋局
●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协助工作)
●协助国土资源部指导地方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造册等工作(协助工作)
立法焦点
1
登记机构为何 花落 国土部?
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建议稿)》时在解释中提到,主要考虑国土和住建两个部门,但住建部门以房产为基础的登记,内容无法涵盖其他不动产,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由国土部门主管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孙宪忠等专家同时提出,为改变不动产登记向行政管理倾斜的现状,应设立国务院直属的不动产登记局(署)。
希望不动产登记放在国土部门只是过渡,最终还要能实现法院登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陈华彬对南都记者提到,德国、奥地利、韩国等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都设在司法部门。
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对南都记者指出,许多国家已从法院登记走向行政登记,因为不动产登记难与管理、税收等完全脱钩。
2
官员信息是否当开放查询?
确权与反腐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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