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行政服务中心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不能入户
部门回应
大沥行政服务中心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不能入户
不交社会抚养费,新生儿就不能入户?记者就此向大沥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对于社会抚养费与入户的关系,该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两个问题。
据介绍,在新生婴儿入户流程第五条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需有计生办的印章,而叶国能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并没有计生办的印章。工作人员还称,《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需要有四个印章才能换取《计划生育服务证》,而叶生携带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只有女方周某所在的村委在 女方属初婚未育 上加盖了印章,而他所在的水头村村委以及计生部门均拒绝给他盖章。
市公安局接受处理后才可上户
政策外生育的,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后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只要资料提供齐全就可以办理。
目前,佛山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婴儿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才可办理: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另外,属非婚生的新生婴儿,对不能确认双方关系的还需要《法医学鉴定书》。同时,非佛山籍居民符合条件也可以落户佛山,但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具体如何办理?据悉,政策外生育的夫妻或非婚生育的男女双方分别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计生办报告政策外生育的情况,夫妻或非婚生育的男女双方分别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会抚养费,同时夫妻或非婚生育的男女一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持相关资料后,填写好生育情况审核表,携带好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计生办在《佛山市生育情况审核表》上加具意见后,到公安户籍部门(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信息首发:佛山男再婚生子被爆超生 入户遇阻三告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