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子爆出超生一孩
再婚生子爆出超生一孩
在半尺高的材料中,南都记者找到了这样的一组时间:1994年,叶生与陈某结婚,大女儿出生;2006年,二儿子出生;2008年,叶生离婚;2010年,叶生与周某结婚,并生一子。
对照《广东省人口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情形包括: 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这意味着,他们确可再生一胎。
材料显示,2010年5月,周某怀孕,当地计生办也曾多次上门找过他, 告诉我有一个生育指标,但要求先结婚登记,才可生育 。这一点,经向相关部门求证,得到确认。据了解,当时大沥派出所还为此出具了一份《出生证明》,证明叶生的第二个儿子,生母是陈某。
于是,2010年10月10日,叶某与周某登记结婚;同月15日,他们又递交了《南海区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不过,未等审批通过,同年11月7日,小孩就出生了。
据大沥计生办的相关笔录,他们是接到群众举报,称叶生超生。经向南海妇幼医院调取病历、多方调查后,他们确认:周某在2006年曾有生育,且时间与叶生的二儿出生时间吻合,关键是叶生前妻2005年至2007年7月期间历次妇检情况都显示:无环无孕。这就首先证实了:周某曾违法非婚生育。
据此,计生部门认定:叶生夫妇2010年出生的孩子属超生。
南都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证实第二子不是叶生与前妻所生,他们曾多次发通知要求其做亲子鉴定,但都被拒绝。
现在他希望做的是,能将第三个孩子入户。虽然他们没来得及领取 准生证 ,但医院出示了《出生证》,他认为这足可说明是他们的孩子, 凭什么不给我入户?
夫妇指医院病历造假
2011年7月,南海计生局以周某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 、叶、周 超生一个子女 为由,向他们下达了三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共计10多万元。
对此,周、叶都表示不服,且指称计生部门调取的医院病历造假。同年9月,他们分别都向南海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该案历经一、二审,结果都是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南海计生局的决定。他们就又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近日也再被驳回。近日,他决定将再提起行政诉讼,这次的目标是: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信息首发:佛山男再婚生子被爆超生 入户遇阻三告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