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深圳信息港 www.szxxg.co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信息首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 2014年放假安排国务院尚未正式公布
- 国务院:征房产税地方有自主权 小产权房要研究
- 国务院官方微博入驻腾讯 上线2小时听众突破10万
- 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 “国务院公报”开通微信 系首个国字头官方微信
- 国务院发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力争五年消除重污染
- 深圳节假日排堵岗点位设置表
- 国务院:打破体制障碍 鼓励民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国务院参事夏斌:应勒令个别地方政府卖楼还债
信息首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今日头条:
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