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非深户也能申请公租房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均将建立轮候制度,保障性住房租售全面进入轮候时代。
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于2012年12月1日发布实施后,市住房和建设局昨日宣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已由市政府审批通过,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发布。至此,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均将建立轮候制度,保障性住房租售全面进入轮候时代。
作为我市 十二五 期间保障性住房主要供应方式之一,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占供应总量的60%左右。据悉, 办法 的出台,将建立一个高效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新机制,使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流程缩短80%,从而减轻群众负担,节约行政和社会资源。同时该办法还将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平台,给予我市广大住房困难家庭以合理预期,最大程度维护广大住房困难家庭合法权益,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阳光,提升配租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信力。
在申请对象上,较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办法 有所突破,前者要求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须为深户,后者则规定: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即可。据悉,在 办法 获准发布实施的同时,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着手拟定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预计于下周面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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