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村支书殴打外商 判刑1年罚1万被指轻判
本月5日,原佛山市禅城区人大代表陈国财因经济纠纷殴打新加坡商人林日毅,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林日毅担心受陈国财等人关系网的恐吓,希望在华经商的外商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04年,原佛山市禅城区人大代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湾华村党总支书记陈国财与林日毅等人合股成立了佛山新源动力物流公司,注册资金为68万元,实际投入资金600万元。陈国财在未到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情况下,私刻了3枚公司公章。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影响,物流公司经营陷入困难。2011年12月31日,林日毅等人发布公告称他们将 解除《股份承包协议》,退出公司经营 。陈国财等人提出,林日毅等人需支付赔偿金300万元。林日毅等人不满股东会议的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林日毅称, 我和我的合伙人陈礼锋早在2011年8月就已经付清了全部股东的欠款,只是在处理公司汽车所获的钱款应分40万给陈国财。 此后,陈国财以欠债为由,到林日毅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并在其办公室墙上喷漆。陈国财又伙同一帮人殴打林日毅,并跟踪、阻拦林日毅及其家人,多次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此外,陈国财还派人驻守在林日毅家门口,对其进行辱骂和威胁。
2012年7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股东会议决议无效后,陈国财继续通过跟踪、威胁、恐吓等方式要求林日毅赔偿违约金。无奈之下,林日毅被迫签订协议支付陈国财100万元人民币。
同年8月30日,林日毅的合伙人陈礼锋在华远东路吃饭时被陈国财等人打伤。经法医鉴定,陈礼锋的肋骨断裂,损伤程度为轻伤。9月30日,陈国财再次召集三十余人进入陈礼锋居住的小区对其进行威胁。10月,陈国财等人在佛山市禅城区被公安部门以涉嫌故意伤害拘留。
今年5月17日,高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与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陈国财等人提起公诉。据媒体公开报道,此前陈国财疑被网帖举报贪污,其禅城区人大代表资格被暂停。
9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法院判决,陈国财等人殴打林日毅、陈礼锋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以10267.5元的赔偿。
9月11日,陈礼锋向高明区检察院申请抗诉。陈礼锋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对多名被告人的量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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