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保障标准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有的保障标准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广东省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等各项保障标准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更是远低于东部沿海的江苏、浙江等省份。”昨日上午,在总结本次调研情况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家记首先指出,广东全省的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较低,与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相比,更是存在较大差距。
“以城乡低保为例,2012年12月,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325元、262元,远低于江苏的434、373元,和浙江的463元、331元。城镇低保标准甚至低于中部地区的江西346元。”陈家记不无痛惜地说,特别是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方面,广东的城镇、农村标准分别为331元和305元,甚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陈家记说,广东作为经济强省和人口大省,2012年全省G D P达5.7万亿元,财政总收入1 .47万亿元,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28亿元,均居全国首位。但同时广东又是底线民生保障投入的弱省,其财政投入与经济强省的地位形成较大反差,底线民生保障的各项投入普遍不高,尤其是城乡医保方面,比中央人均补助水平低近一半;农村五保基金供养方面,省财政专项补助标准也低于周边省份;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近10年来省财政预算基金都没有增长,人均筹资标准不到中央筹资标准的18%。
“广东目前的底线民生投入严重不足,亟须投入部署。目前全省的底线民生各项补助基金是由省市县共同负担,由于省级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很多地区财政压力很大,难以将底线民生保障贯彻落实。”陈家记说。
“权力保”、“关系保”现象仍存在
陈家记说,全省的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现实需要,已严重影响了民生保障工作的实施效果。由于现行法律没有对医保等底线民生保障的“应保不保”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缺乏制度的刚性约束,致使保障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做到“应保尽保”。
就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中存在“权力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陈家记说,不仅如此,调研中还发现,全省的底线民生保障投入机制普遍缺位,综合管理机制缺失,政策设计与管理计划统筹也不协调,政策多杂,衔接不畅,造成救助项目交叉重复,救助基金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引发民众上访。
应将底线民生保障纳入政绩考核
陈家记认为,由于底线民生保障没有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致使部分地方政府领导不够重视,财政支出结构安排也不够合理,“比如在落实社会救助指标上,粤东西北等个别市城乡低保月均补差分别只有130元和80元左右,远低于省要求的242、109元的水平。”
陈家记建议,应将底层民生保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陈家记还代表调研组提出,广东应该加大对于底线民生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并研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比例,以当地的经济发展为依据,确定底线民生保障标准。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兴表示,省人大希望通过系列努力,协助广东到2016年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按照此一计划,未来广东每年将需投入150亿至180亿元;而广东底线民生保障若要在2017至2018年达到东部沿海省份的先进行列,则这两年每年的投入就要达到250亿至280亿元。
信息首发:广东财税居全国之首 城镇低保标准比江西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