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操纵76只股票获利上千万被批捕
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经中国证监会通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乐。
76只股票获利上千万
马乐出生于1982年,在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读本科,2004年至2006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读研究生,2006年进入博时基金工作,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获利人民币近二千万元。
2013年7月11日、12日,证监会对涉案三个股票账户共冻结金额合计三千七百万元人民币。2013年7月17日,马乐到深圳市公安局主动投案。深圳市公安局于同日对其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
涉嫌“老鼠仓”引媒体关注
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消息一经披露后,即引起多家财经媒体的关注,《每日经济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报刊和财经频道进行了报道。有的媒体还使用了“博时原基金经理马乐涉嫌老鼠仓”的标题。
所谓“老鼠仓”,记者通过查询百度百科了解到,其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在接受讯问时,马乐供称,“我利用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先于基金账户买入,基金账户再买;先于基金账户卖出,基金账户再卖,使控制的账户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据查,该三个证券账户开户人为马乐妻子的亲戚或同学,但账户均由马乐操作,密码也由他掌管。
有关人士认为,马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老鼠仓”。由于“老鼠仓”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老鼠仓”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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